评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实施规则
军事技能训练阶段评选军训先进单位(学院)8-10个,内务卫生、队列、实弹射击、宣传报道等军训科目单项优胜集体奖各1个,先进排原则上按1:10的比例评选,不够10个军训排的学院可评选1个先进排,10 -17个军训排的学院可评选2个先进排,18个军训排以上的学院可评选3个先进排。先进个人按参训人数10%的比例评选。对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A先进(优胜)集体
一、评比项目
1.内务卫生 2.队列 3.实弹射击比赛
4.宣传报道 5.纪律 6.随训干部(教师)考核
评比项目中“纪律考核”暂不设奖项,但必须严格执行“集体名次分评分标准”的规定。如有违反,按“评分标准”的有关规定处理并从总积分中扣除相应分数。
二、评比规则
每个项目的每次评比,均先依据集体“名次分评分标准”评出名次(以下简称名次分)。尔后采用积分的方式确定每次评比的分值(以下简称积分),即:第一名积分为18分,以下每降低一个名次,积分减少1分,最后一名为2分。一个营各次评比积分之和,即为该营的总积分。以总积分的高低排序并确定获奖名次。单项评比则以单项积分高低排序并确定获奖名次。
先进排、先进个人、射击比赛优胜个人(48环及其以上)由各营按比例、条件具体组织实施,并报军训旅审批。
(一) 评委组成及相关规定
1.评委组成
评委由下列人员担任:
(1)军训旅办公室工作人员:武装部、学生处、党委宣传部、校团委;
(2)承训部队的带队干部;
(3)各学院的全体党委副书记。
2.评委打分的权重分配
评委分成两组各自打分。以军训旅办公室、学生处、宣传部、承训部队的评委为第一评比组,各学院全体党委副书记为第二组。第一组和第二组评委所打的分数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权重各为50%。
3.起评分数的确定
(1)队列会操70分为起评分,每项动作扣分不得超过5分;
(2)内务卫生检查80分为起评分,每单项扣分不得超过3分;
(3)宣传栏评比80分为起评分。
4.最终分数的确定
队列会操、宣传栏评比每评比一次满分各为100分。内务卫生检查评比为105分。两组评委按规定的检查内容以扣分的方式分别进行打分。
检查结束后,两组评委分别计算各学院的最后得分后,两组评委的最后得分之和,即为该学院在本次评比中的最终得分,即P=(a÷e×50%)+(b÷e×50%)。a为第一组评委打分之和,b为第二组评委打分之和,e为评委人数,P为最终得分。
5.特别规定
(1)各学院副书记必须参与本学院的评比打分;
(2)当接到检查评比命令后,评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集中地点,不到者按自动放弃论处,并在本学院该次评比总分中扣去2分。
(二)军训先进单位的评比
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国防教育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以总积分的高低排序,总积分居前8-10名的学院为军训先进单位。
(三)军训科目单项优胜集体的评比。
1. 内务卫生检查评比
检查时间: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两种方式,不定期检查由军训旅领导临时决定后执行。
(1)每次评比名次分满分为105分。以扣分的方式,按评比内容和评分标准实施。
(2)军训旅每周组织一次内务卫生检查评比。(具体检查评比时间以军训课表为准)
(3)各学院每次应被抽查的房间数均为男生或女生宿舍各两间。
(4)每次检查评比的顺序本着方便、就近的原则排序实施。
(5)每次检查评比前15分钟,以抽签的方式确定监检学院和被检查的学院,由监检学院指定其接受检查房间号,并实施监督。
(6)每次检查结束后,由各学院推选两名代表当场统计得分情况,并公布评比结果和排序。
(7)两次或两次以上内务卫生评比积分之和为最后得分,除已评为军训先进单位的学院外,积分最高的学院为内务卫生优胜集体。
2.队列会操评比
(1)每次评比名次分满分为100分,以扣分的方式计分,按评比内容和评分标准实施。
(2)军训旅每周组织一次队列会操评比。(具体评比时间以军训课表为准)
(3)参加会操评比排的确定: 每次会操各学院均为两个排(视情况也可为一个排);每次会操前,每个学院可自报一个排,另一个排由军训旅领导在会操现场随机指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各学院被指定参加会操评比的排应为成建制的原专业班级,以原始花名册为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单位,一律记为零分。
(5)出场顺序的确定:
①出场顺序提前一天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②每次会操时由军训旅委派两名计分员在现场负责统计成绩,会操结束时当场公布评比结果和排序。
③两次或两次以上队列会操评比积分之和为最后得分,除已评为军训先进单位的学院外,积分最高的学院为队列优胜集体。
(6)回避制度
①会操过程中,评委应回避参加会操的单位,不得到抽签现场和列队等候现场去查看。
②营长、学生辅导员(副教导员)应回避评委,所有学生辅导员(副教导员)应到军训办公室领导指定的地点集合并观看会操,队列会操未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开。
(7)会操流程
① 每次会操前一天,各学院将推荐的参加会操的排上报到军训团办公室;
② 当所有营全部带到会操现场后,由军训旅领导随机指定各学院参加会操的另一个排;
③ 当所有参加会操的排确定后,立即带到指定地点集合完毕;
④队列会操开始后,各排按出场顺序依次上场,评委当场打分,当这个排完成规定动作后,成绩统计员迅速将评委打分表收集后进行综合计算;
⑤当完成队列动作后,各排将队伍带到军容风纪检查处,接受检查;
⑥当接受军容风纪检查完毕后,各排将队伍迅速带到点名处,接受本排人数、男女生数及姓名是否属实的检查;
⑦当完成以上程序后,该排会操结束;
⑧当所有参加会操的排结束以上程序,成绩统计员核算成绩无误,送军训旅领导审核后,当场宣布会操成绩及会操名次。
(8)、特别规定
凡在会操中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学院,会操成绩一律记为零分;辅导员(副教导员)在整个会操过程中,离开军训旅所指定的位置,私自到抽签处和列队出场处打探情况者,该学院会操成绩一律记为零分;
(9)、特殊情况的说明及请假
凡参加会操的人员中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学生,必须由院(系)审核后,在会操开始前上报军训旅领导批准,方可不参加本次会操:
1.病号必须要持有校医院的请假条并在有效期内;
2.当日会操前突然发病的,由学院领导亲自向军训旅领导请假并获准;
3.身体缺陷者(如小儿麻痹后遗症者等);
4.校定向运动队队员。
注:评比内容和评比标准见表一
3.实弹射击比赛
(1)实弹射击比赛时间由军训旅统筹安排;
(2)实弹射击比赛的出场顺序可提前两天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3)在全体参训学生实弹射击的基础上,由各学院选拔10人组成代表队参赛;
(4)每个学院代表队实弹射击完毕后,由检靶员当即取下靶纸并计算成绩;
(5)成绩计算:以团体实弹射击总环数计算成绩并排序。总环数相同,则以10环多的名次为先,10环相同的则以内10环多的为先。
4.宣传报道
(1)军训投稿:各学院每周必须交稿10篇,超过10篇不加分,不满10篇按比例扣分(即每篇3分),军训三周交30篇即为满分(90分),超过30篇不加分。稿件如被校刊、校军训刊物或其它地、市级以上媒体及刊物采用,采用稿件每篇另加1分。如被校广播台采用,采用稿件每篇另加0.5分。按得分高低排序。
(2)军训稿件必须统一交校军训旅办公室,否则不予记数。投稿截止日期为军训结束前4天。
(3)军训专栏:每次评比名次分满分为100分,按“版面20%、创意30%、内容的深度和广度50%的比例”评分。
①军训专栏提倡手工制作,凡是借用计算机技术制作的版面,减扣版面分10分。
②军训期间,各学院每周出一期军训专栏,由军训旅组织评委检查并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序。
③军训专栏必须按时展出,过时展出减扣该学院该次成绩的50%。不展示军训专栏,取消该次评比资格。
④军训投稿、军训专栏评比积分之和为最后得分,除已评为军训先进单位的学院外,积分最高的学院为宣传报道优胜集体。
5.军训纪律扣分标准(满分100分)
(1)迟到或早退1人次扣1分。
(2)旷课1人次扣5分。
(3)不服从组织指挥1人次扣2分,同时3人次以上扣10分。
(4)丢失或损坏训练装具1件扣10分。
(5)损坏或丢失枪支及关键零件,取消所有评比资格。
(6)出现伤人或其他重大事故,取消所有评比资格。
(7)集合时,不听口令指挥或随便说话1人次扣1分;队伍行进中交头接耳1人次扣1分;队形不整齐划一扣1-3分。
(8) 不按规定着装1人次扣1分。
6.随训干部(教师)考核(满分100分)
(1)各学院必须指派专人随训负责,无随训干部的,取消该学院参加评优的资格。
(2)学生早操及操课时间,随训干部必须到场,凡未请假而不到场者,一次扣5分,超过5次者,取消该学院参加评优的资格。
(3)随训干部迟到或早退(以10分钟为限),一次扣1分,超过10分钟算不到场。
(4) 随训干部请假须经学院领导出具证明,报军训旅办公室批准,每请假一次扣2分,凡请假超过5次或请假时间超过5天者。取消该学院参加评优的资格。
(四)先进排的评比
先进排的评比可参照先进学院的评比规则执行。
B、军训先进个人
按参训人数10%的比例评选,其条件是:
1.军训态度端正,积极参加训练。 2.遵守军训纪律,个人无扣分现象。
3.个人内务卫生无扣分现象。 4.遵守实弹射击场安全规定,无违纪行为,无扣分现象。
5.队列训练刻苦认真,基本达到训练要求。6.积极踊跃投稿。
7.团结互助,关心他人,积极主动做好人好事。
C、实弹射击优胜个人
1.个人实弹射击考核成绩90环以上(包括90环),本条主要指代表各学院参加实弹射击比赛的人员。
2.遵守实弹射击场安全规定,无违纪行为,无扣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