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1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与军事理论课的安排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7-12浏览次数:89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1年级本科生8400人,分属21个二级学院,军事技能训练定于2011年9月5日至9月25日集中一批在校内组织实施;军事理论课32学时,计划分批安排在2011年―2012学年第一、二学期完成;国防教育志愿者实习活动48学时,在寒假组织实施。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关于国防与军队建设的重要思想、胡锦涛国防与军队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教育部教体艺〔2007〕1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2007〕7号文件《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以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来安排部署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保证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领导下,学校建立学生军训旅,由副校长宋学锋同志担任旅长,校党委副书记曹德欣同志担任政委;由承训部队、校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团委、后勤处、后勤集团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副旅长、副政委、参谋长和副参谋长。
军训旅下设军训办公室,军训办公室下编:
  1.教育训练组:由武装部、学生处3-5人,承训部队2-4人,共7-9人组成。
  2.宣传报导组:由宣传部1-2人,武装部、学生处1-2人,团委1人,共3-5人组成。
  3.评比检查组:由武装部、学生处、承训部队、宣传部、团委、各学院副书记共25-30人组成。
  4.教学保障组:由后勤处、武装部、学生处、后勤集团、承训部队3-5人组成。
  5.训练安全组:由武装部、承训部队、保卫处、校医院4-6人组成。
  6.学院军训领导小组: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政、团负责人3-4人组成。
三、军训编组及任务
  1.军训旅下编22个营(编成序列见附件1)。
  2.以学院为单位编成军训营,以学生教学班为单位编成军训排,每个排编3个军训班,每个班8-15人。
  3.军事技能训练期间,营长由承训部队干部担任,排长由部队班长或骨干担任;各营正、副教导员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和随训干部(辅导员)分别担任;副排长、班长由学生干部或骨干担任。
  4.军事技能训练期间,教育、训练、管理等工作以承训部队为主,学院随训干部、教师、学生骨干密切配合,积极协助。部队完成军事技能训练任务撤离学校后,为巩固军训成果,保证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国防教育志愿者实习活动的顺利完成,军事技能训练的组织管理体制继续延续,由各营副教导员改任营长,副排长接任排长,协助校国防教育教研室抓好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国防教育志愿者实习活动的情况收集、评估、考核等工作。
  5.军事技能训练完成的科目、内容、时间见附件2。
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内容、教学时间等见附件3。
四、实施办法
  1.军事技能训练
  ①军训科目以营为单位组织实施,汇报表演科目在军训后期根据需要,男女生可分开训练。
  ②军训期间,坚持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由各营营长,正、副教导员组织实施;军训旅领导、教育训练组检查、督促。
  ③参训学生的训练成绩和个人表现由各营适时组织评估,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载入学生成绩册,并于军训第三周周三报送军训旅办公室审核后,录入校园网上公布。评估成绩时,各营要严密组织,严格掌握。
  ④军训旅每周组织一次队列会操评比、一次内务卫生检查评比、一次宣传报道及军训专栏评比,军训第二周组织实弹射击考核。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10周年及第11个“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宣传教育活动,军训旅在军训第三周要组织开展红歌合唱比赛和定向比赛,并将比赛成绩纳入军训评比总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各军训营也要利用休息时间教唱红歌和“中国矿业大学校歌”,并组织1-2次歌咏比赛。
  ⑤各营要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加强对学生进行“科学发展、励志成才”的教育。组织观看“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题材的影片。要广泛开展“比思想、比作风、比训练”的评比竞赛活动,以评促训,以训促评,确保军事训练、政治思想作风双丰收。
  ⑥军训结束时,评选军训先进单位8-10个,宣传报道、队列、内务、射击、定向、红歌比赛集体单项奖各1个,先进班级35―40个,先进个人按参训人员10%的比例评选,同时评选射击优胜个人(48环以上)和军训优秀辅导员、军训优秀教官。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军训旅予以表彰奖励。
  ⑦军训结束时,军训旅举行阅兵式、分列式和军训科目汇报表演,以检验军训效果。
2、军事理论课教学
  ①军事理论课教学:按照每个教学单位90―180人的要求,各学院可根据学生人数,分为两个及两个以上教学单位组织实施。由校国防教育教研室专、兼职军事教师、外聘军事教师共同承担授课任务,各营教导员、副教导员、排长具体协助校国防教育教研室进行教学管理。
  ②校国防教育教研室专、兼职军事教师、外聘军事教师要认真备课,试讲试教;要积极探索军事教育与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内在联系,进一步丰富、提升普通高校军事教育的内涵;对每个课题教学要严格把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③每个课题教学,任课教师必须至少进行一次课堂考查,并按百分制将课堂考查成绩登记入册,期末校国防教育教研室依据任课教师登记的课堂考查成绩,按百分制综合评定学生军事理论课成绩,载入学生成绩册、录入校园网上公布并送交各学院教学部门存档。
  ④对自修的军事理论课作业,每个学生必须按校国防教育教研室指定的时间完成,以保质保量完成教育部、总参谋部下发的军事理论课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任务。
  ⑤对需要野外作业的理论课题,要适时组织好实习,以提高参训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和野外生存的能力。
  3、严格执行《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实施学分制的有关规定》,军事技能训练3个学分,军事理论课2个学分。对完成军事技能训练3周,军事理论课32学时,国防教育志愿者实习活动48学时,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除计算学分外,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认真负责、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随训干部、军事教师,由校军训旅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违反军训纪律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军事技能训练或军事理论课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计算学分,并必须补训或重修合格后才能毕业。
五、相关要求
  1、学生在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
  2、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国防教育手册》有关规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
  3、虚心向解放军学习,尊重领导,服从指挥,加强团结互助,开展官教兵、兵教官、兵教兵的群众练兵活动,不允许不团结的现象发生;
  4、遵守军训安全规定,各学院要将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健全安全机制,完善安全制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2011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编成表》
         2.《中国矿业大学2011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计划表》
         3.《中国矿业大学2011级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表》
 
   中国矿业大学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国矿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6月2日印发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2011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计划表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2011级军事技能训练编成表